近日,深圳市中科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6 月 12 日,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:1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(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,但定期组织了演练的);2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(2 名从业人员未培训),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罚款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4 年 6 月 12 日,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中科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(从业人员 28 人)存在以下问题:1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(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,但定期组织了演练的);2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(2 名从业人员未培训)。
深圳市中科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八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了违规行为。上述违法事实有《现场检查记录》[(深龙岗)应急现记〔2024〕1198 号],深圳市中科鑫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向枭、采购汪世方的调查询问笔录,该公司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、花名册、工资清单,视听资料/电子数据等证据予以证明。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八十一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分别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七条第(六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七条第(三)项的规定,分别参照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(2023 年版)》违法行为编号 1005、1006 的规定,分别决定对单位作出 1人民币 2000 元(2000元整)、2人民币 1000 元(1000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,综上,决定对其合并作出人民币 3000 元(3000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