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没牵好宠物狗,冲出路面被车撞死,车主担主责合理吗?

早前,一则“浙江宁波司机撞死宠物狗被判主责”的新闻引发众多热议。据涉事司机(吴某)介绍,5月24日晚,自己在路上正常行驶,前方突然出现一只没有牵绳的萨摩耶犬,不料反应不及将其撞死!事故发生后,当地交警认定司机(吴某)担主责,而狗主人(陈某)担次责。

由于事件存在较大争议,随后当地交警对判罚予以撤销,并重新判定狗主人主责。对此,驾车无意撞死宠物究竟该如何担责?面对这种“飞来横祸”究竟有多可怕呢?
据视频显示,当时的车速只有30km/h左右,由于宠物狗直接往车辆方向奔跑,且速度较快,促使司机未能及时采取制动,最终导致宠物狗死亡。“我当时刹都刹不住,刹住了发现已经轧住了”“我当时是正常行驶状态,也没有接打电话”“交警称宁波市有个什么规定,说车辆不避让要承担主要责任”司机介绍道。对于早前的判定结果,司机感到非常无奈与疑惑!

针对这起事件,众多网友不淡定了,认为狗主人根本没有履行好养狗义务,随意松开狗绳才是本起事故的根源。面对舆论的压力以及网友们的建言和分析,当地交警对此进行重新判定,认为狗主人(陈某)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责,司机(吴某)负本起事故的次责。截至目前,双方在经济赔偿上已达成协议。


警方判责为何“模棱两可”?
在本起交通事故中,警方第一次判责确实存在考虑不周的情况,导致事故的认定结果有所偏差。依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,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,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。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可提出复核,或者交警部门在自我复查后进行改判。


“阿猫阿狗飞来横祸”
事实上,每年都会发生类似撞死宠物等交通事故,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也时有发生。不少动物可能会无意间进入机动车道,这不仅会使它们面临伤亡,同时是会增加驾驶者的安全风险。一旦出现这类情况,作为司机还真的未必能及时躲闪,毕竟我们可没有“上帝视野”,无法完全掌控周围的情况。

按照国家相关法规,禁止在道路上放养家禽以及宠物,面对突如其来的宠物狗,狗主人担负的责任应该更多。宠物主应该及时看管好,而司机也应提高道路预判能力,减少类似的交通事故。

撞死动物,到底该不该赔?
按照各地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办法》提出,未拴系或在公路上散放的牲畜、家畜、家禽,不予赔偿”的规定,以家畜、宠物所有人未尽监护义务,让马、牛、羊等家畜上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为借口,予以拒赔。

对此,在事故发生后判决过程及结果显得尤为重要,在浙江宁波事件中,执法者“强人所难”的行为确实容易招来非议。虽然相比机动车,宠物狗属于“弱势群体”,但案例中狗主未看管好自家宠物,司机确实不应该背负主责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部分乡村若撞死家畜禽,广大司机一定要沉着冷静。因为在乡村,家畜属于合法财产,撞死理应赔偿,所以也很容易造成纠纷,甚至出现车辆被砸、驾驶员被殴等情况,对此也可寻求警察帮忙。

汽车撞死宠物的问题日益凸显,交警部门应当积极宣传相应的交通法规,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多收集证据,以免误判,从而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。当遇到各种“飞来横祸”的时候,如何保障司机安全以及利益,显然更受关注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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