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8日下午,新华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,有居民涉嫌非法收购、饲养野生陆龟,经过深入调查,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,行动队立即出发,开始了一场“营救陆龟”行动。
当民警敲开刘某的房门,刘某一脸惊愕,还没回过神来,民警就一眼看到了客厅里那两只花纹绚丽的陆龟,民警立即采集证据,并将嫌疑人刘某带回队里接受讯问。经讯问,刘某交待自己是养龟爱好者,尤其喜欢陆龟,这两只陆龟就是今年4月份、6月份分别花了900元和4000元在网上买的,没想到还没养几天就东窗事发了。经调查,刘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,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羁押至沧州市看守所,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经调查,刘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,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羁押至沧州市看守所,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经咨询林业部门相关人士,两只陆龟已被安全送到沧州市动物园,饲养在两栖动物馆里。经两栖动物馆馆长介绍,这两只陆龟分别为豹纹陆龟、辐射陆龟,均为国际上禁止或限制贸易的物种。
新华公安提醒大家: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。市民若发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举报,若有市民已经购买饲养野生保护动物,建议可直接与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取得联系,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,将尚具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择地适时放生,已经丧失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送至动物园等机构。